旅行社揽客赴厦门最高可获200万奖励
2022-04-13 11:44:11 来源: 中国旅游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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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李金枝)近日,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。《措施》明确,大力实施旅行社、旅游客运等领域纾困措施,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。旅行社组织游客赴厦门旅游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。

《措施》提出,鼓励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党建、公务、工会、会展等活动。支持旅行社按照相关规定承接职工疗休养、春秋游等工会活动。对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委托旅行社承办的业务,在相关规定标准和限额内,凭旅行社发票报销。

《措施》明确,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,旅行社按规定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游且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,以消费发票总额的10%予以奖励,每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。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旅游,游览收费A级景区并在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过夜的,按照住宿第1晚每间20元、第2晚每间30元、第3晚至第5晚每间4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,单个旅行社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
《措施》还提出,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建立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“绿色通道”,全面落实国家税费支持政策,减轻企业税费负担。对不裁员、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,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%返还,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%提高至90%,扶持企业稳岗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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